156 家庭與家庭服務
第二節我國私立家庭服務機構簡介
除了政府全面推廣家庭服務工作外,在民間亦有許多人民團體在 從事家庭的服務工作,今依次介紹於下:
一、中國家庭計劃協會
此協會成立於民國四十三年八月一日,主要業務是推行r計劃生 育j,以促進家庭幸福。其服務內容有:
1家庭計劃及婦科義診服務:
⑴希望生育指導一指導結婚多年不育夫婦,接受檢查治療。
⑵調節生育指導一子女過多,以及由於疾病、體弱及經濟困難 等原因,欲計刨生育之家庭,均可接受指導。
⑶婦科義診——對臺北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計劃教育及服務。
2. 幼兒安置服務:該會爲預防隨胎、棄嬰、殺興及虐待養子女等社 會問題,並補助貧苦家庭及安置失依不幸的幼兒,自民國四十九 年成立幼兒安置服務中心。工作內容包括家庭補助、寄養介紹, 以及幼兒保育等四項。同時爲能解決職業婦女生育後,無法兼顧 工作與撫育幼兒之問題而有托驵所。
3.婚姻指導:包括婚前指導、婚姻介紹及婚後指導等。
4.各项座談
⑴母親會——集會婦女們共同硏討「家庭衞生」、「育兒常識」、 「急救護理」及「治家之道」等,以促進家庭幸福。
⑵兒童會——報導學齡前兒童各種良好習慣,使能適應未來之學 校生活。
第6韋我國家庭社會服務工作 157
5.社贪治動:包栝篛設甜蜜家庭聯誼社,皋辦各種短期講習班,如 外國語文、烹飪、插花、土風舞、國劇、繪畫、縫紉、歌詠、健 身運動等。
二、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各家庭扶助中心
該 會成立於民國三十九年,爲維讖家庭的完整與生活的美滿幸 福,自民國五十二年起,在全省各縣市以及金門馬祖地區設有直屣的 家庭扶助中心,目前共有二十處,採用家庭扶助方式,除特殊情形 外,使兒童不與母親分離而仍生長於自己的家庭,由中心藉經濟補 助,社會工作服務及心理輔導方式來幫助貧困家庭的重建。其扶助的 條件是遭遇下列情況之未滿十四歲的兒童:
1.父母雙亡者。
2父母之一方死亡、出走或離婚,不負撫養子女之貴任,而家庭贫 困者。
3.家境困苦,而父母之一方一 ⑴患有嚴重精神病,無法過正常生活者。
⑵患有非短期可治癒之嚴重疾病者。
⑶殘障無工作能力者。
⑷判刑在獄,刑期尙有兩年以上者。
家庭扶助中心以社會工作的原則、方法與技術提供專業服務。服 務項目包括:
1.經濟支助:每戶視實際需要扶助1至4名兒童,每名兒童每月補 助生活、教育费。家庭一旦經濟改善而漸能自立時,卽減少扶助 或終止扶助。
2家庭訪問和心理輔導:遭遇困難的家庭常不能看出自己困難的癥
向您推薦:防盜窗價格 抓漏 沙發訂做
所 以現代化服務業都非常看重基層員工的參與
清潔 皮包是整體服飾搭配中重要的一環
好幾千元的獎金,不算小數目。
移動大家具法
夫婦履行同居事件。
塑膠布除皺法
防範走電最重要
使用後不可忘記關掉開關
陰暗角落裝飾法
衣架補充物